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建议
()进步完善土地流转制度
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,鼓励农户通过承租、承包、转让、入股等形式进行土地流转。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结合起来,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的规范与管理,及时有效调解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产生的土地纠纷;通过平整土地,采取相互置换的办法把土地调整连片,因地制宜的扩大土地经营面积,逐渐实现土地向拥有较高生产技术能力的家庭集中,合理引导剩余劳动力转移;改变现有土地制度中的土地承包期短、土地不固定、统得过多、管得过死的现实状况,同时将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赋予家庭农场主,有利于家庭农场真正成为的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、自我发展、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。
(二)进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
通过制定奖励标准,先支持较大规模农场的发展,提升农场主的积性;通过加大对农场借贷资金的贴息比率,减轻农场主的借贷压力;通过完善农村金融体系,以“惠贷款”,“专项资金”等形式加大对农场资金需求的支持力度;在现有的补贴支持政策的基础上,增加对农技培训费用和生产配套设施的补贴力度,特别是对农场参保费用的补贴力度,降低市场风险。
(三)进步加强协作互进建设
推广家庭农场发展的先进经验,将多个家庭农场组合起来,成立家庭农场联合会,以合作经营和共同经营等方式,有利于家庭农场之间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化配置,特别是在种植、农技、资金信贷、配套设施利用等方面的合作;支持发展农户间合作型家庭农场,以共同利益为合作基础,实行联合生产和经营,扩大家庭农场规模势,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益;积鼓励农场协会发展,中国可以赋予农场协会定职能,并由中国列出专门预算,通过向农场协会提供农技支持、融资信贷、市场信息等服务,提升其自我管理与营运能力。